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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通知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日期:2011-12-9


    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

    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鄂综考〔2011〕31号

    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11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湖北考区)面试定于12月24-25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及考点设置

          1. 本次试点,面试考务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和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承担,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及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要根据报考面试的考生人数合理设置考点。并将设置面试考点(包括考生办理现场确认、缴费)的名称、地址、负责人、电话等信息内容于12月8日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综考办。

          2. 每个市(州)和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各为一个考区,在考区内设置考点,考点内设置考场。面试考点和考场的设置要符合《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中的相应条件。

          3. 各市(州)考区须成立以当地教育局、考试机构和考点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面试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华中师范大学考区须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教育学院领导为成员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本考区的各项面试考试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方法

          1. 参加2011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后,可在规定时间登录www.ntce.cn进行面试的报考,并到各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考生现场确认后务必再次登录查询确认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2. 参加2011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且已经办理免考科目的考生,除免考科目外其余科目都合格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www.ntce.cn进行面试的报考,并到各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考生现场确认后务必登录查询确认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3. 2011年上半年(包含上半年)以前参加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的考生,可直接报考面试。报考流程如下:登录www.ntce.cn进行个人信息注册,然后持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到各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再次登录www.ntce.cn进行面试报考,并到各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具体流程及咨询电话见www.hbea.edu.cn或者www.ntce.cn

          三、考点布置

          1. 考场布置:一个面试考场分别由侯考室、备课室和考室组成。侯考室需配备1名监考教师,备课室需2名监考教师。考场所在楼层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协管员。

          2. 考场计算机配置:备课室需配备1台计算机和激光打印机(A4纸)。考室需配备3台计算机。每台计算机需以百兆局域网交换机连通。

          3. 面试期间,考场所需物品由考点统一配置。

          四、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1. 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 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3. 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 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 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 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 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8. 考核内容: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9. 参考资料:试点期间,小学、中学面试考生备课使用教材暂定为人教版。

          10. 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11. 违规处理: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

          12. 合格证明: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13. 信息查询:笔试(或面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成绩评价报告。

          五、面试考官安排

          1. 面试考官的选聘

          面试考官由各考区将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推荐,并将教师信息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汇总,并导入考务管理系统。

          2. 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以组为单位,每个考评组由3名考官构成,设组长1名,主持本组面试工作,统合评分。

          3. 面试考官的培训(包含面试测评软件的培训)

          各考区在要在考前对所有考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发放考官证,考试期间持考官证上岗。

          4. 面试期间考官的选用

          本次面试工作的考官不进行异地委派,由各考区在培训合格考官中进行抽选。

          六、时间安排

          1.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0日-14日。

          2. 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2011年12月15日-16日。

          3. 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12月21日开始打印。

          4. 成绩查询时间:2011年12月31日考生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成绩。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 2011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确认点 

    考区名称
    现场确认点
    咨询电话
    1
    武汉市
    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汉口江汉北路106号)
    027-85736311
    2
    黄石市
    黄石市教育考试院内(磁湖路159号)
    0714-6342330
    3
    十堰市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附一楼招生考试服务部
    0719-8672068
    4
    宜昌市
    宜昌市教育局大楼2楼203室(体育场路27号)
    0717-6441534
    5
    襄阳市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科(襄城环城西路57号)
    0710-3537809
    6
    鄂州市
    鄂州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报名大厅(滨湖南路60号)
    0711-3386011
    7
    荆门市
    荆门市招生考试局206(室)(掇刀区虎牙关大道56号)
    0724-2441986
    8
    孝感市
    孝感市教育局装备站(交通西路266号)
    0712-2327290
    9
    荆州市
    荆州市教育局(学苑路5号)
    0716-8027968
    10
    黄冈市
    黄冈市教育局一楼大厅(黄冈市赤壁大道83号)
    0713-8393396
    11
    咸宁市
    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1楼
    0715-8271716
    12
    随州市
    随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0722-3590368
    13
    恩施州
    恩施州招生办公室(恩施市清江东路8号)
    0718-8222066
    14
    仙桃市
    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二楼大厅(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58号进贤楼)
    0728-3320620、3320623
    15
    潜江市
    潜江市招生办公室一楼报名大厅
    0728-6280866
    16
    天门市
    天门市招生考试院(钟惺大道35号教育局一楼)
    0728-5342051
    17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B101办公室(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027-67868376